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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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科〔2023〕57号
关于对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结果中生产领域建材产品
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各市住建局,沈抚改革示范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质量合格率提升行动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辽市监通〔2023〕14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家用燃气灶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辽市监通〔2023〕17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泳装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辽市监通〔2023〕21号)》,现将其中有关我省生产领域不合格建材产品情况及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通报,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于已经购买不合格产品的有关单位,还没有应用到工程建设中的,应停止使用,已经应用到工程建设中的,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二、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中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建筑材料在工程建设应用中抽查抽检力度,确保建筑材料检测报告真实、有效,严禁不合格建筑材料应用到工程建设当中。
附件:辽宁省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中生产领域建材产品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