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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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辽宁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利用技术依据,保障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质量安全,助力全省城市更新建设。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了《辽宁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指南》(2024年版),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指南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辽宁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指南(2024年版)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