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科〔2025〕26号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沈抚改革示范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专家的技术、咨询和评价的支撑作用,根据“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厅决定重新征集辽宁省建设科技专家,建立和完善辽宁省建设科技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专家。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
(二)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技术研究、工程实践、科技评价经验;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五)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与过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制、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推荐。
三、推荐数量
沈阳市、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个专业推荐不超过5人,其它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沈抚改革示范区建设局每个专业推荐不超过3人。省级相关行业学(协)会、相关高校每个专业推荐不超过5人。
四、申报资料
申报人填写《辽宁省建设科技专家申请表》(附件1);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五、审核公示
省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对入库的专家在网上公示。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请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辽宁省建设科技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辽宁省建设科技专家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王海涛 13555778897 韩雪峰 13842025500
邮箱:kjc.szjt@ln.gov.cn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