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沈阳市房产局:
为切实提高我省农村住房抗震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省厅组织编制了《辽宁省农村房屋抗震改造鉴定办法》和《辽宁省农村房屋抗震改造加固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