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2021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发布人:辽住建建管〔2021〕4号 来源:辽住建建管〔2021〕4号 【字体: 打印

 

 

辽住建建管2021〕4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2021年全省建筑市场

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有关市城管局:

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刘宁省长和王明玉副省长就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厅印发了2021年全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辽住建〔2021〕14号)。在各地共同努力下,2021年一季度,各市共检查项目602个,查出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36个,共处罚金246.5万元1家企业予以停业整顿,但仍存在着自检不积极、不全面,处罚不及时、落实难等问题。

确保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请各市严格按照2021年全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整治重点,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履职情况;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承包查处情况;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情况;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检查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进一步加强协调,集中力量认真开展自检,并于2021年7月5日前,书面上报本地区上半年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省厅建管、建改、城管、质安等部门与驻厅纪检组将于9月底前联合开展实地督察,深入施工现场,抽查在建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情况,同时对各地相关部门执行上级政策情况进行督办。

联系电话:024-23447623,传真:024-23447615

邮箱:lnjgc8646@163.com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6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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