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辽住建〔2023〕78号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我厅确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资格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无需换发。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此期间仍可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规定,落实数字化审图要求,严把质量标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动态监督检查,加大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市场质量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力度,推动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联系电话:024-23447691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