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辽住建〔2025〕10号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按照住建部文件规定,补录入全国平台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由于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7天公示期,相关企业请于2025年6月22日前提交补录申请。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