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电话:024-23448671
辽住建发〔2022〕5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
(试行)》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对处置方案》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辽宁省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住建厅和省卫健委共同制定了《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