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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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定出台《鞍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和《鞍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指引》,同年7月,鞍山贝达实业有限公司与鞍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辽宁省第一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鞍山市通过采取用地说明“提前出”、项目投资“预审查”、土地配置“组合拳”三个举措,让企业提高拿地效率并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变“生地”为“熟地”。以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彩化学总部项目为例,事先纳入千山湾科技园M0(创新型产业用地)项目集中规划区,参照工业用地测算地价,最终成交单价404元/平方米,用地成本比政策实施前同类项目降低约40%。截至目前,已成功出让“标准地”8宗,面积20.8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