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以“四统一”为改革主线,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沈阳市以“四统一”为改革主线,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优化再造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76项行政审批和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全流程管控,对43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和78项容缺受理事项实施清单制管理,划分为政府投资房屋、简易低风险、外线接入等14类审批流程实施差别化运行。二是创新审批方式。推广“带方案出让”模式,在土地出让前线上完成规划方案审定和施工图审查等审批前置工作。拓展建筑师负责制,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低风险工业建筑和部分中小型民用建筑领域,取消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工程质量安全承诺制。三是强化平台管控。上线运行项目管理平台、业务协同平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实现建设项目从招商储备、空间协同、策划生成、联合审批在内的全流程一体化服务。将规划核实、人防测绘、房产实测等6项测绘纳入“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四是实行无差别受理。将分属于21个部门的审批业务合并到9个综合窗口实施无差别受理。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工程建设审批专区,采用统一的事项清单、统一的运行平台、统一的窗口模式、统一的协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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