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人数/人次计算说明
人是指不同身份证号的自然人,不重复计算。如:10名监理工程师,10人。
人次是指注册证书数量。1人1证,为1人次;1人多证,如监理+一造+一建,为3人次;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多个专业(如,房建+市政),为1人次。
注意:某人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一级注册造价师,计算“人”时,其仅可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造价师。
例如:
企业申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时,若某人同时具有房建和市政双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一级造价师证书:
情况一:当企业仅有其一位一级造价师时。
在考察企业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时,此人房建和市政专业都分别按0人计算;若将此人计入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则单位无一级造价师,不满足监理资质要求;
在考察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时,此人按3人次(监理1+造价1+一建1)计算(注意:“人次”的含义,是指企业申报的注册人员所持注册证书的数量)。
情况二:当企业有其他一级造价师可满足资质要求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的要求时。
在考察企业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时,此人可计入专业监理人数计算,房建和市政专业都分别按1人计算;
在考察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时,此人按3人次计算。
(二)注册人数/人次计算举例说明
1. 新设立资质
某企业新办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人员配置如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市政双专业注册10人,其中4人同时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不在前述10位注册监理工程师之列,且其仅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计算注册人数/人次:
总人次:15人次(监理10+一造1+一建4),符合资质管理规定对注册人次的要求;
人员数量:房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10人、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10人,符合资质管理规定对注册人数的要求;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符合资质管理规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要求。
2. 增项资质
某企业已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申请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增项,人员配置如下:
• 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建+通信双专业注册:6人
市政+通信双专业注册:6人
房建+市政双专业注册:4人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不在前述16位注册监理工程师之列,且其仅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人数/人次计算(注意:已有资质需满足标准要求):
总人次:17人次(监理16+一造1),符合资质管理规定对注册人次的要求;
人员数量: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0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0人、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12人,符合资质管理规定对注册人数的要求;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符合资质管理规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