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扫黑除恶:检察机关公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1件656人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辽宁扫黑除恶:检察机关公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1件656人

 

辽宁检察  9月21日

 

9月21日上午10点整,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丹东宋琦涉黑案件、大连荆义章涉黑案件、辽阳张振海、刘寿东涉黑案件、鞍山石宝来涉黑案件、沈阳谷万涛涉黑案件五起涉黑涉恶犯罪典型案例。

 

 

在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景文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介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联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了公诉部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送制度、案件不起诉上提一级和报省院备案等机制;与省公安厅召开联席会议,完善了黑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信息通报反馈、定期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与省法院共同研究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和案件标准,确保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提升工作质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落实,确保依法、精准、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强力推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专门下发提高专项斗争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两个“意见”、建立黑恶犯罪案件捕诉合一、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全省调配优秀公诉人、指定异地管辖等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推进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在办理案件中,坚持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联动配合凝聚打击合力,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1件656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7件77人,涉恶犯罪案件130件574人,涉“保护伞”犯罪案件4件5人,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吕景文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将按照中央督导组和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重点做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工作,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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