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建设要闻、公示公告等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文件、预算决算信息、建议提案结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共发布信息1568条,包括省级以上媒体新闻260条、主动公开文件31件、建议提案主办件结果37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除通过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申请外,专门开通了政务邮箱申请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专人负责办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37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全部维持结果。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行政执法等专栏,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2023年,按时向省政府备案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我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2件,对我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自查,均无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情况;按照我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将150件现行有效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录入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免费向社会提供检索查询、下载服务。

)监督保障情况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对政务公开、网站建设作出工作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推动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实化,指导办公室对照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专班推进问题整改,完善厅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信息维护员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和厅网站正规化建设。2023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32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3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3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3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在信息更新上,部分专栏内容更新不及时,宣传类稿件刊发转载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信息审校上部分政务公开内容发布审核工作不到位,先审后发、三审三校等制度执行不彻底,个别发布的信息存在错别字、格式不统一等情况。三是在政策解读上,对重要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不足,2023年仅发布1篇政策解读文件,政策解读栏目分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关联性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一是持续加强厅官网信息公开主渠道建设,聚焦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提升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聚焦群众关切,加强对重要政策举措、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工作成就的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实效性、精准性。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更好统筹信息公开和安全保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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