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住房、物业、燃气、供暖等民生关键领域,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做好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70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0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1件、公示公480条以及部门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市容市貌环境整治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发布建设要闻、转载媒体关注2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除通过当面申请、信函、传真、政务邮箱申请外,专门开通厅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渠道,增设省级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系统端口,申请人可通过厅网站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登记、办理,答复电子化、规范化。202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91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均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维护更新厅官网机构信息、人事信息等基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更新及时。在“政策”专栏集中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69件,同步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自查,将文件信息完整录入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与省级数据库数据同源、动态对接,同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做好已废止、失效文件的分类标注和清理撤换工作。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动态优化厅官网信息栏目,现有专栏13个。全年新增全省住房建设系统“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民生实事、2025-2026供暖季服务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  3个专栏。其中,厅长信箱专栏收到群众互动交流、投诉举报类信息1005,高效回应解决住建领域民生问题。

(五)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逐项梳理核对主动公开事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补充完善,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对未及时更新的信息调整更新,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1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7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1

0

0

0

0

0

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85

0

0

0

0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宽,公众参与内容和机制有待加强,公开的形式和载体还需创新。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目前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多样化、形象化的解读方式有待丰富。三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机制和响应效率还需持续提升。

下一步,一是聚焦住建领域民生重点拓展公开范围,健全意见征集、厅长信箱等政企政民互动机制,优化官网及政务新媒体传播载体。二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在文字解读基础上,丰富图解、短视频、政策问答等多元化、形象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可读性与传播力。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各层级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类公开信息开展全面核查,切实提升信息发布和诉求响应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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